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来郑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持有郑州市居住证1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在郑州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按照规定,上述申请家庭人均净资产还应低于规定标准16.42万元。
申请途径有两种
公共租赁住房资格个人申请按照以下程序:个人申请社区受理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区(管委)民政部门复审区(管委)住房保障部门核准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
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由户籍所在社区或居住地社区作为受理申请单位;来郑务工人员在持有居住证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单位申请认定程序: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区住房保障部门受理区住房保障部门核准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
新就业职工、来郑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应在单位提出申请、个人提出申请中选择一种方式进行。
2022-06-24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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