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实施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三房合一”住房保障管理新机制。昨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面向社会公开供应建设的公租房项目26个12417套,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开始申请。
在建万余套 实行轮候制
公租房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配租,由市民申请排号。
截至2012年底,已建设(含在建)公租房项目53个63126套,已实现入住近30万人,极大地缓解了来郑务工人员住房困难。目前已面向入住园区的来郑务工人员建设公租房项目27个50709套,其中21个项目39081套已形成实际供应;面向社会公开供应建设的公租房项目26个12417套,目前尚未形成实际供应。具体的项目位置、分布以及工程进度情况,详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站。
全市按地段分为五类区域,公租房市场租金每月最高为10.5元/平方米(一类区域电梯房),最低为3.5元/平方米(五类区域非电梯房)。同时规定经市住房保障部门批准纳入政府统一管理并面向社会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按照通知规定缴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施分级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降低门槛 受益人群扩大
根据相关规定,“三房合一”后,再次降低了公租房的准入门槛,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人均月收入标准以及新就业职工、来郑务工人员月工资标准,由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2280元)调整至8倍(3040元)。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年满法定结婚年龄。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具有郑州(楼盘)市常住户口;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本人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2022-06-29 10:41
2022-06-28 17:04
2022-06-28 16:51
2022-06-28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