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购房后和开发商发生纠纷,深圳人郭浩锦在自家阳台上悬挂横幅抗议。这一行为被开发商一纸诉状起诉法院,要求郭浩锦不仅要赔礼道歉还要赔偿其侵犯开发商名誉权从而造成开发商的损失200万。
从2017年至今,这一案件持续了一年多时间。法院一审判决郭浩锦向开发商赔礼道歉,但是不支持开发商索赔200万的主张。
对于一审判决,郭锦浩不服,提出了上诉,目前二审尚未判决。近日,业主郭浩锦变被告为原告,主动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起诉开发商违约,向开发商索赔。
购房产生纠纷业主挂横幅控诉开发商,开发商起诉业主索赔两百万
业主郭浩锦介绍,2014年12月他以75万元购买了由惠东长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檀悦豪生温泉酒店度假公寓一套面积为61平方米的公寓,当时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约定精装修交楼。
2016年9月收楼之后,郭浩锦发现房子和样板房有太多不一致的地方。屋里的木地板安装不到位,缝隙很大。墙面瓷片都没有贴整齐,很多地方翘起来。收楼时洗手间内甚至都没有贴瓷片。
郭浩锦表示,他曾多次向公寓物业管理部门和开发商反映,希望能够整改解决问题,但是收效不大。2017年3月,郭浩锦在自己的阳台外边悬挂横幅控诉开发商。
根据郭浩锦妻子提供的照片,他们在自家阳台上分两次悬挂过横幅,内容分别为“虚假广告欺骗业主”、“面朝大海处处陷阱”。
业主阳台上挂横幅控诉开发商,对于这一做法,檀悦豪生温泉酒店度假公寓开发商惠东长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银公司)一纸诉状向惠东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状告业主郭浩锦。
长银公司认为郭浩锦因为合同纠纷,以维权的名义张贴带有侮辱性以及不实信息的横幅,严重影响了长银公司的品牌形象,对长银公司正常的经营以及售房秩序造成了破坏,要求郭浩锦不仅要赔礼道歉还要赔偿由于悬挂横幅导致减少的销售成交额有150万元以及名誉权损失50万元。
2022-06-24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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