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惠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项目采用BT(即投资建设——— 转让回购)方式进行投资建设,并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惠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2、招标人: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水口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水口龙湖行政中心区德政路1号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52)2312424
3、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建鑫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新联路19号
联系人:陈先生、蓝先生
联系电话:(0752)2670273
4、项目地点:惠城区水口办骆屋马蹄湖
5、项目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含管网),日处理量为3万吨。
6、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7300万元
7、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8、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项目投资人。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各专业工程以及配套设施和附属工程的投资与建设,具体的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投资建设合同上明确。项目投资人必须遵循国家、省、市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实施本项目的建设,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工作及费用。
9、项目运作方式:采用BT方式,项目投资人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以及项目建设的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并完成项目竣工决算后三年内,由招标人按项目竣工决算价分期向项目投资人进行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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