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生活污水乙级或以上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的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具备建设本项目的能力,报名前需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整,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3、投标人必须是守信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故意违约毁约、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及无银行不良贷款行为。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政和刑事处罚记录及其他违反职业道德之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22-06-28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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