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积金将暂停离职提取,将暂停异地提取?日前,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公安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其中关于异地购房提取和离职提取等业务内容的调整引起各方的高度关注。
19日,南方日报记者结合该《通知》内容咨询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直言当前中心都在讨论和关注该事件。认为这属于一种误读,他介绍该举措的发布初衷还是为了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配合打击投机炒房行为,防止部分缴存职工或非法人士套取公积金用于炒房。
“住房公积金的根本属性是城市的住房保障举措,是推动市民安居乐业的有力助手,完善监管,严防部分别有用心的人套取公积金炒房其实也是资金监管的一种完善。”该负责人介绍。
具体的新政策的措施内容,首先就是:要求公积金提取政策要优先支持首次置业、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和在户籍地或缴存地购房,同时加大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支持力度。
其次指出: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等情况,不允许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此外对于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各地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阶段性停止实施该类型提取政策;继续实施该类型提取政策的地方,要严格审核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格。
惠州住房公积金相关人士就指出,这两条措施的着力点更多的还是在于“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以及“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疑似投机炒房的购房行为,更加严格的审核有类似情况的购房职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格。
“比如广东某集团派驻惠州的团队,相关工作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社保缴存都在广州,但实际该员工的工作职责和范围都在惠州,若非惠州户籍,按类别区分就将属于‘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但却是属于切实的住房需求。”相关人士认为,从该政策打击投机炒房的出发点来看,只要能够核实该局面肯定不会“一刀切”暂停其购房提取,而是对取款职工信息和资金用途进行更规范和严谨的监管。
对于另外备受关注的离职提取被暂停,该政策表述为: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有关政策,原则上必须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移个人住房公积金,不得选择通过离职提取方式提取。“随着全国异地转移接平台的完善,职工面临择业和迁徙都将能够快速实现公积金缴存的转接和存续,相对于提取更能够保障专款专用,切实改善缴存职工的住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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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不单是在公积金提取方面的完善,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公安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一同发布的还有对于降低企业成本的相关举措:《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
《通知》要求切实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企业非税负担,以下为政策重点:
1、将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的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并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3、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来源:南方日报 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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