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惠州市创新型城市及重大发展平台建设步伐的加快,全市建设用地将不断增加,规划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0200公顷,建设占用耕地的趋势不可避免。在2010-2015年期间,惠州市建设用地增加14872.10公顷,年均增加2974.42公顷。
“十三五”时期,惠州市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位置的地理优势和城镇化建设的加速发展,将直接带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和工业用地需求增长,至2020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47527公顷,年均增长量为9505公顷,建设用地增长需求较大。
根据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15年土地变更数据,目前全市建设用地规模至规划期内已出现倒挂,需通过进一步深入推进“三旧”改造、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清退、腾挪更多空间等土地整治工作。
中南部开发强度大,集中全市一半建设用地
根据此次土地整治规划的数据,惠州市中部和南部(包括惠城区、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惠阳区、大亚湾经济开发区)的土地开发强度较大,高于15%,集中了全市一半的建设用地;东部和北部(包括博罗、惠东、龙门县)的土地开发强度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位于3%至8%之间。同时,辖域内东、中、南、北部的空间开发特征明显:中部东江沿岸和南部沿海地区是城镇、工业发展的主要地区,北部、东部山体是主要的生态发展区,东江和西枝江沿岸是农业分布的主要地区。
承接产业转移,水土流失每年2平方公里
“十三五”期间,惠州市承接深圳、东莞产业转移,社会经济发展依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增长依然可以维持中高速水平,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总量势必有所加剧。如淡水河受上游深圳方面污水影响,水质严重恶化,长期处于劣Ⅴ类状态,而且逐渐影响了西枝江下游河段水质。其次,水土流失、洪涝、干旱灾害等自然灾害均呈加剧的趋势。
据统计,惠州市人为水土流失呈上升趋势,每年新增水土流失面积达2平方公里,西枝江因水土流失不断淤积,年均淤高4厘米,阻碍江河行洪。
C解决之道
人均耕地不足怎么办?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
“十二五”期间,惠州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切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提升土地效益,改善城乡面貌。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市共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7个,建设规模53924.82公顷。有效提高了耕地质量、优化了用地结构。
“十二五”期间,惠州市共验收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80个,土地开发规模1577.58公顷,新增耕地1337.52公顷。较好地保护了耕地,实现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推进惠州市农村、农业现代化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了土地保障。
规划至2020年,惠州市建设高标准农田规模不少于26080公顷,力争完成建设规模35626.67公顷。
建设用地需求怎么解决?
加快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推进城市更新
此次土地盘整规划提出,面对资源环境约束瓶颈,土地使用政策趋紧,由增量趋向于流量,必须加快推进城市更新,盘活存量土地资源,重点推进产业提升、改善生活环境以及完善公共设施的改造项目,促进城市升级,节约集约用地。
规划至2020年,全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模不少于420公顷,使城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得到提高,土地用途安排更加科学。
综合整理拆旧复垦,提高乡村土地利用率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着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分类施策,切实增强贫困区域内生发展动力,进一步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乡村振兴。
规划至2020年,全市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模不少于240公顷,加强散乱和低效利用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格局得到优化,土地利用效率得到提高。
同时,在农村还要积极推行拆旧复垦,促进扶贫开发和易地扶贫搬迁,有效解决农村建设用地闲置等问题。规划至2020年,全市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规模不少于140公顷。
围填海造地346.67公顷,从沿江城市向滨海城市转移
规划期内,积极响应“建设海洋经济强市”和惠州市由沿江城市向滨海城市转移的重大部署,充分发挥环大亚湾新区的龙头带动作用,适度安排围填海造地,规划到2020年围填海造地规模346.67公顷,分布在惠东县及大亚湾区。
围填海造地主要用于建设粤港澳滨海旅游产业示范区。形成以临港石化产业为龙头,重点发展石油化工、能源、机械、电子、汽车零配件为主的海洋第二产业集群,打造全市经济发展的蓝色引擎。
采写:南都记者李鹏南都制图: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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