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钟姓业主告诉南都记者,“这栋楼现在正在装修和已经入住的大约有70户人家。无论是给正在装修还是已经入住的业主,都造成了很大的困扰。毕竟正在装修阶段的,已经签署了装修合同,已经订购了装修材料、家电,现在被无限期停工,责任却在业主自己身上,损失肯定要业主承担,这很冤枉。”
钟先生等业主称,后经过业主们多方了解,华晟豪庭开发商存在如下过错行为:一是在售房时未如实告知与政府部门之间存在未解决好的容积率纠纷;二是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施工,存在违法加建行为;三是开发商隐瞒工程未验收合格这一事实即通知业主办理收楼。
“这个建设项目历时3年,持续销售2年半,公告通知业主收楼至今也有6个月。”钟先生等人质疑,该工地曾因违法加建被查封、立案查处,但为何能在被查封的前提下继续往上建了12层?
希望政府部门尽快解决问题
据钟先生等业主介绍,华晟豪庭建面均为63-178平米二至四房产品,适合自住或出租。由于这里靠近演达商圈,旁边就是惠州最大的建材市场,很容易租出去,所以房价一直比较贵,A、B、C栋当年的房价达到7000元/㎡左右,而D栋的房价比前面三栋涨了近一倍,目前在11000元/㎡以上。
业主们希望,相关政府部门尽快组织对华晟豪庭D栋的安全性进行检测,如果检测合格,应立即解除查封,让业主尽早恢复正常生活,再补相关手续。如果检测不合格,应与开发商一道妥善安置已经入住的业主,对装修中的业主也应协调好采取合理措施避免其财产损失进一步扩大。
同时,严格管控开发商的相关行为,避免侵害业主利益的现象进一步恶化。此外,还应核实开发商是否有挪用19层以下业主的预售款用于20层以上违建的行为,若有应要求开发商补足资金,并严格控制后续预售款监管账户资金的动用。
话你知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擅自将未经验收合格的楼房交付业主使用,可责令建设单位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南方都市报 黄海林)
2022-06-29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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