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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为占亡妻房产找假儿子起诉 致法院作错误判决

来源:法制晚报  洪雪 惠州房掌柜  2017-12-19 05:29:47
[摘要]为了将去世妻子的房产据为所有,曹某找人冒充儿子曹小林(化名)到法院打假官司,致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

  为了将去世妻子的房产据为所有,曹某找人冒充儿子曹小林(化名)到法院打假官司,致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

  12月19日,因涉嫌虚假诉讼罪的曹某在北京丰台法院受审。据悉,这是自《刑法修正案(九)》专门增设“虚假诉讼罪”以来,全市首例虚假诉讼罪案件。

  经过审理,丰台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虚假诉讼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宣判后,曹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六旬男子找假儿子上法庭

  今年61岁的曹某是北京市人,小学文化,无业,因涉嫌虚假诉讼罪,于2017年5月4日被丰台分局刑拘,同年6月3日被取保候审,同年9月12日经检察院决定,曹某被丰台分局逮捕。

  检方指控,2016年9月28日,曹某使用伪造的证明材料,到丰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出庭应诉,且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明知被告是假冒的而未提出异议,认可被告答辩,致使原审遗漏当事人,实体处理错误,后案件进入再审程序。

  检方认为,曹某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应当以虚假诉讼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2016年9月21日,曹某到丰台法院立案起诉其儿子曹小林(化名),要求将已经去世的妻子齐某名下的本市丰台区某小区内的一楼房全部归其所有,案由为法定继承纠纷。

  2016年9月28日上午,曹某与一名年轻男子来到丰台法院第五十一法庭出庭应诉,该年轻男子持有名为“曹小林”的身份证,在法庭核实当事人身份以及开庭审理时,该年轻男子均自称是曹小林本人。被告人曹某明知该男子不是其子曹小林但未提出异议,认可被告答辩内容,与冒充曹小林的男子就齐某遗产问题达成调解协议,致使法院因此当庭做出(2016)京0106民初20444号民事调解书。

  经鉴定,被告人曹某作为该案原告,提交给法院的证据材料中关于“齐某死亡时间和子女情况”的派出所证明系伪造。

  曹某于2017年5月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刑事侦查支队抓获。

  庭审:哭着承认自己错了

  12月19日上午9点,穿着一身睡衣的曹某被法警带进丰台法院615法庭。

  对于指控,他表示认罪,“我错了。”说到自己和儿子争房产,曹某哭了。

  曹某供述称,2014年老伴去世后一个多月,他和儿子就开始争房产,“诉争的房产是我妻子的名字,我想过户到我的名下。”曹某说,他认为这套位于丰台区的房子应该归自己所有,“之前我儿子已经有一套二居室了,我就跟我儿子说,现在这套丰台区的楼房给我,我儿子不同意,结果他把我告了,后来我又告了我儿子”。

  2016年9月28日,曹某找来一名男子,一同到法院开庭,后来曹某与“假儿子”当庭达成和解,诉争房屋归曹某所有,“我当天下午拿着法院调解书和假儿子去房屋管理中心过户,结果工作人员告诉我房子被冻结了,不能过户”。曹某说,他开庭前已经告诉儿子自己起诉对方了,“我告诉他了,他也知道,但是现在我也不明白为何儿子曹小林又不承认了。都是我错了,我出具的假材料我全认,但是假儿子不是我找来的,我不认识这个人,这个人是我儿子自己找来的”。

图为庭审现场。摄/记者 洪雪

图为庭审现场。摄/记者 洪雪当庭播放视频:显示假儿子与曹某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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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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