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还介绍,我市将通过实施“交钥匙”工程,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三同步”,以此增加学位。规划要求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住宅项目,教育配套设施应与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验收后无偿移交当地县级政府,县级政府应及时接收并将其办成公办学校。
新建住宅小区规模未达到配套建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最低标准,或周边教育设施已能够满足就学需要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基建投资额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统筹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等支出。
我市还将出台《惠州市住宅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明确操作细则。对拒不执行“三同步”规定或拒绝按基建投资额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书,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惠州市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还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出台《惠州市进一步完善民办中小学教育治理和扶持工作的意见》,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指导和监管力度。另外,将根据实际需要购买民办教育服务,弥补公办教育资源不足。“对于人口密集、学位紧缺,而又难以盘整土地、难以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学校,且有现成民办学校的片区,可以采取协商谈判方式,由政府出资收购民办学校改制为公办学校,也可以采取政府出资金、出师资等交换条件,向比较优质的民办学校购买学位,让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免费入读,或‘赠送’给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入读。”该负责人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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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造成大班额将实行责任倒查
《惠州市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提出,要规范办学行为,从源头上控制大班额。认真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和学籍管理等系列规定,既要防止起点大班额,又要避免起点标准班后发展成大班额。对违反下列规定而造成大班额的实行责任倒查。
1 严禁非寄宿制学校招收寄宿生和开办午托,让教育资源归位使用,防止“创造”择校的便利条件。
2 严格执行“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按照年度班额目标要求控制跨片区招生。凡片区内新生人数超出年度班额目标要求的学校,一律禁止录取片区外学生。
3 严格执行入学年龄规定,禁止小学招收不满6周岁儿童,防止提前“催生”大班额。
4 严格执行常态均衡编班规定,防止人为造成同学校同年级班额差距较大的现象。凡班额超出标准、同学校同年级班额差距超过3人的要进行编班调整。
5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程序,严格审批超出年度班额目标要求的学校接收转学学生,严禁学校接收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转入的转学学生。
6 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安排学生留级,禁止公办初中学校招收初三复读生。
7 严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接收“挂读生”(即学籍不在本校的“借读生”、“旁听生”)。
8 支持学业成绩特别优异、自愿提出跳级申请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规定办理跳级。
2022-06-28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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