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房产局6次,沈河区房产局5次,沈阳市房改办2次,沈阳市房产局1次,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次,沈阳市信访局1次,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次,浑南区信访局1次
61岁的沈阳市民谢庆仁每天早上6点就从家出发,步行数公里,换乘多趟公交车,奔波于8个相关职能部门18次,也没办下自己的公房产权。
昨日,辽沈晚报记者陪同谢庆仁先后来到浑南区房产局、沈河区房产局、沈阳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寻求解决办法,可依然没有答案。
谢庆仁的无助:
“我现在手续齐全,怎么就找不到人给我办手续呢?”
昨日上午,沈阳市民谢庆仁拿着手中的《公房准住通知》等相关手续,对于自己办不下来产权手续感到很无助。
他介绍,1998年2月16日,自己接到了“沈阳市房产管理局”发的《公房准住通知》单,上面清楚写明——“兹将东陵区溪林花园177-5号2-6-3租给你使用”,并盖有“沈阳市东陵区城市房屋拆迁办公室”的印章。自此,这处房产被国家租赁给谢庆仁使用。
2004年的时候,谢庆仁响应国家的房改政策,想把这套公房变成个人所有,于是找到了当时的东陵区房产局,但东陵区房产局表示,当年开发溪林花园的沈阳合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经破产,暂时无法变更产权。于是,谢庆仁便放下了变更产权的想法。
今年5月,由于家人看病急用钱,谢庆仁打算卖掉溪林花园的这处房产为家人治病,打算将产权变更为自己的产权。但他花费半个月,走了8个职能部门,跑了18次也没办下相关手续。
谢庆仁的行程:
半个月在8个部门间往返18次也没搞明白怎样才给办
浑南区房产局第一次
5月初,谢庆仁带着自己手中“溪林花园177-5号2-6-3”的所有手续,第一次找到沈阳市浑南区房产局办理房改手续。相关工作人员查看完谢庆仁的手续后表示,“溪林花园177-5号2-6-3”的这处房产已经在3年前划分给沈河区房产局,该地段也归沈河区管辖,所以浑南区房产局无法办理相关手续,建议谢庆仁到沈河区房产局办理。
沈河区房产局第一次
当天下午,谢庆仁从浑南区倒车来到沈河区房产局。第一次到沈河区房产局,房产局工作人员表示,溪林花园177-5号的地界划到沈河区了,但地上物还没有划过来,他们不清楚相关产权问题,无法办理,建议谢庆仁还是得回到浑南区办理相关手续并问清楚产权归属。
浑南区房产局第二次
第二天,谢庆仁第二次找到浑南区房产局,向相关工作人员复述了沈河区房产局的说法后,浑南区房产局的这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办理房屋产权应该归房屋所属行政区负责,浑南区真的办理不了这个房产证。
沈河区房产局第二次
似乎听明白政策的谢庆仁再次转乘公交车来到沈河区房产局,沈河区房产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他,原属浑南区地界“有票有证”的房产,沈河区房产局已经接受,但无票无证的并没有接受,建议谢庆仁回到浑南区房产局办理“房改”,之后再回到沈河区办理房产证。
2022-06-27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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