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3日电“十一”黄金周前后,上海、深圳、厦门、福州、宁波、杭州等多个城市均出台调控细则,其中住房“限购令”成为关注焦点。另有消息称,广州近期也将出台楼市调控细则,规定相关限购政策。业内专家认为,“限购令”使房价下降预期增强,消费者在短期内必然选择观望。
“限购令”席卷全国
9月29日,国家有关部委下发通知,推出五条措施进一步推进房地产调控,要求地方立即制定实施细则,已印发实施细则的地区,要根据最近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调整和完善,并严格实行问责制。随后,各地楼市调控细则纷纷落地,在众多措施中比较突出的就是“限购”,显现政府调控楼市的决心。
9月30日晚上,深圳紧急出台“限购令”,规定从10月1日起,在深圳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其中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两套住房;能够提供在深圳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厦门市国土房产、金融管理、税务等7个部门在十一当天联合下发了有关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并决定采取临时性限购措施,即从2010年10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厦门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继深圳、厦门之后,10月7日晚间,上海也出台“限购令”,具体为:“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宁波市9日出台楼市调控细则,亦规定每户居民在本市只能新购一套住房。
10月10日,福州市新出台的房价调控补充细则规定,从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居民同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本市五城区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细则还规定,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以上(含一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五城区继续购买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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