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

筛选
当前位置:惠州房地产网  > 楼市聚焦 > 国内楼市
分享到
微信扫码分享
房掌柜小程序端

房掌柜小程序端

点赞(0)
收藏

姐姐去世 弟弟拿着代书遗嘱和外甥外甥女争房产

来源:  重庆时报 惠州房掌柜  2013-03-18 07:57:10
[摘要]姐姐去世,弟弟能继承她留下的遗产吗?垫江人张世军认为可以,因为他手里有一份姐姐留下的“遗嘱声明”。但事情并非这么简单。 二十多年前,张世军的姐姐张世梅从垫江嫁到巴南李家沱,婚后有两个子女:刘春、刘冬 ...

  姐姐去世,弟弟能继承她留下的遗产吗?垫江人张世军认为可以,因为他手里有一份姐姐留下的“遗嘱声明”。但事情并非这么简单。

  二十多年前,张世军的姐姐张世梅从垫江嫁到巴南李家沱,婚后有两个子女:刘春、刘冬。

  后离异的张世梅去世,女儿刘春把母亲在巴南李家沱购置的一处85平方米房产过户到了自己名下。

  去年,张世军突然拿出一份由自己书写,按有姐姐手印的遗嘱声明,并起诉到巴南法院,称姐姐在去世前就确认,房产他也有份,“遗嘱中写了,房子应该由我、我儿子,还有刘春、刘冬四人平分。”

  庭审时,刘春、刘冬辩称,虽然遗嘱上有母亲的手印,但当时母亲神志不清,“遗嘱声明”不是她的真实意思表示。

  此外,刘春、刘冬还认为,舅舅张世军既然是受遗赠人,就不能自己代写遗嘱,“这不符合规定,遗嘱声明应该认定无效。”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张世梅的“遗嘱声明”属于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并由其中一人代书。张世梅的弟弟张世军作为继承人,既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更不能成为代书人,“这在形式上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应该认定为无效。”

  昨天,我们从巴南法院了解到,法院一审判决张世军出具的“遗嘱声明”无效,并驳回他要求平分姐姐房产的诉讼请求。同时,案件受理费5050元,法院减半收取2525元,由原告张世军承担。

分享到:
责任编辑:陈智浩

转载或内容合作请点击转载说明,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楼市爆料寻求报道,请点击这里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房掌柜赞同其观点。

新闻排行

新闻推荐

  1. 1湖北广水:100%契税补贴、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20%
  2. 2成都华侨城盈创实业挂牌转让股权及债权,底价5.6亿元
  3. 3当代置业:正采取措施以符合复牌指引,2021年财报仍在编制
  4. 4惠州入选!广东在全省13个地市设立自贸区联动发展区
  5. 5勇“网”直前 | 2022赛季“海伦堡杯”惠州市网球联赛火热开拍
  6. 6「土拍」5779元/㎡!嘉霖集团三度拿下大亚湾临深商住地
  7. 714所不合格!惠城通报托幼园所2021年度年检结果
  8. 8惠州仲恺大道沿线共将配建14个公园
  9. 9蓝光发展:控股股东9000万股股份被司法拍卖,成交价1.4亿
  10. 10中海地产出资4.18亿入股怡璟置业,参与开发丰台区端礼著项目

楼盘推荐

视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