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配套政策十一前出台
他透露,有36项为《办法》配套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目前正在修改和制订中,将在“十一”前陆续出台。包括修改前期物业、物业服务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第三方监理办法、物业服务五级标准规范等。由于《办法》篇幅有限,对于业主大会成立的很多具体规定,将在修改后的业主大会指导规则中体现,该规则也将于近期出台。
新规亮点
1前期物业问题找开发商
规定:开发商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
解读:今后,业主们入住小区后,面对的首个物业公司负责人应是开发商。
市住建委物业处处长于良介绍,以往,小区刚入住时的前期物业,是由开发商通过招投标选聘的物业公司进行物业服务。但物业公司为能“接活”,对一些开发遗留问题,如配套设施不全、公共部位建筑质量等问题,物业公司“敢怒不敢言”,只能替开发商“背黑锅”。当业主发现问题后,找不到开发商,找物业,但却没办法解决问题,导致矛盾加深。
此次《办法》首次明确规定,开发商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
“这就意味着,小区的前期物业,负责人就是开发商。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物业合同的签字双方是业主和开发商。”于良说,这样以往一些开发遗留问题,就能找到“宿主”。
于良说,开发商本身不具备物业管理资质,可将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一个物业服务企业,也可将一些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业主可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与开发商进行交涉,如哪些服务没达标,也可向房屋主管部门投诉。另外,业主们还可尽快成立业主大会,炒掉“开发商物业”,这在另一种层面上,也是促进业主大会尽快成立。
【案例】
自1999年开盘至今,海淀区太月园小区匆匆走过十年。从最初的“北京市优秀物业小区”,到业委会与前期物业对簿公堂、业主间撕裂出两派。由于对前期物业的不满,从2008年4月业委会开始以公开招投标选聘新物业,不过至今仍未有结果。
【声音】
太月园业委会主任王嘉吾:小区十年维权的症结就在于前期物业制度、物业费包干制等,而新《办法》强调了开发商在业委会成立前的责任,未来业主选聘了自己信任的物业公司能直接与开发商对接,并能依据购房合同等逐一查验,避免了开发商与前期物业间相互推诿。
2022-06-28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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