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定,不纳税”?
主推者声称,“住房保有税”属于国务院行政性条例的房产税,地方政府在报请中央政府批准后,可以在全国调整前先行试点,在程序流程上不存在问题。但在增加税种如此重大的问题上,行政条例为何又绕过了立法程序?
陈志武:任何转移老百姓财产的费或者政策,都应该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前几年通过的物权法,对此也有规定。真正负责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的人大都应该把这事接管过来。
在任何一个国家,私人财产的保护最后的底线都是它会不会被任何合法或者不合法的手段往政府的手里转移。这是任何一个社会都应该守护的私人财产的底线。不能因为房地产或宏观调控的需要,而轻易地攻破老百姓私人财产的底线。
秋风:征
2022-06-28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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