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等五家国有大行均发布公告称,将于8月25日起,对符合转换条件但尚未办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
上述五大行均在公告中表示,贷款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批量转换完成后,若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手机银行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新政发布后,如果自动转换成新的定价方式,还款会有什么变化呢?
李先生在2015年的时候买过一套房,向工行贷了100万,约定30年内偿付完毕,当时是参考“央行基准利率*(1+浮动比例)”的方式计算月供额的。
由于新政策发布(在无自助转回的情况下),后续还款将“被强制”调整定价公式,即参考“LPR+基点”的方式来计算月供额。
其中LPR以每年元旦时的LPR为准,而基点=今年8月份的利率-去年底的LPR,这个基点在未来年份永远不变。
可能有很多人更关心的是,转不转换?选择哪种方式会更划算、更稳妥?
我们来看一张思维导图:
按照上述的计算,固定利率提供的是前瞻性,而LPR利率越降低,浮动利率就越值。
由于经济的放缓,近些年利率也在走低,LPR给予部分贷款者短期的利好,但后期的不确定因素无法估量。
有位在去年刚买房的朋友分享道,对于未来二三十年的不确定性,如果选择LPR定价,每月可能省下的三五百元,但在他一番研究计算后,考虑到LPR浮动的不确定性和“无法承担LPR被提高几倍的风险”,果断选择了舍弃眼前“利好”。
2022-06-28 16:51
2022-06-28 16:38
2022-06-28 16:31
2022-06-28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