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单位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有效切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毒传播途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现将我区餐饮服务单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饭堂)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餐饮服务单位一律禁止提供现场就餐(堂食、桌餐),可采取外卖或打包外带的方式提供餐饮服务。
二、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所经营的食品来源可溯、合法合规。必须严格执行“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的规定,员工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严禁14天内来自(去过)重点疫情地区或者与重点人员密切接触的员工上岗,严禁有发热、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上岗。
三、所有餐饮服务单位要对从业人员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培训,严格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场所环境卫生控制要求。
四、餐饮服务单位如有违反本通告擅自提供现场就餐的,一律暂停营业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五、请全体市民积极配合,对我区疫情防控工作予以理解和支持,发现餐饮服务单位有违反本通告行为的,可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举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恢复正常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惠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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