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消息,国务院于近日印发《关于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通知》表示将在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6省区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
其中,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范围包括济南片区37.99平方公里,青岛片区52平方公里,烟台片区29.99平方公里。该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出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海洋特色产业和探索中日韩三国地方经济合作、推进医疗医药行业发展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范围包括南京片区39.55平方公里,苏州片区60.15平方公里,连云港片区20.27平方公里。该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出提高境外投资合作水平、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撑和支持制造业创新发展、推动“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范围包括南宁片区46.8平方公里,钦州港片区58.19平方公里,崇左片区15平方公里。该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出畅通国际大通道、打造对东盟合作先行先试示范区和打造西部陆海联通门户港、建设中国—中南半岛陆路门户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范围包括雄安片区33.23平方公里,正定片区33.29平方公里,曹妃甸片区33.48平方公里,大兴机场片区19.97平方公里。该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出支持开展国际大宗商品贸易、支持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产业开放发展、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范围包括昆明片区76平方公里,红河片区14.12平方公里,德宏片区29.74平方公里。该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出创新沿边跨境经济合作模式和加大科技领域国际合作力度、创新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构建连接南亚东南亚的国际开放大通道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范围包括哈尔滨片区79.86平方公里,黑河片区20平方公里,绥芬河片区19.99平方公里。该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出加快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建设面向俄罗斯及东北亚的交通物流枢纽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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