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小金口街道柏岗村委会、沙湖村民小组、老虎岭村民小组、村尾一村民小组、村尾二村民小组、英头村民小组等6个村集体向我局提出办理村民留用地的申请,我局拟将位于江北西区JBX16-08-02地块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21487.5平方米,宗地使用权面积为17490.06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给小金口街道柏岗村委会等6个村集体作为村民留用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有关要求,现对上述划地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为2019年 4月19日至4月28日(公示期间只接受书面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拟定划拨供地方案报区政府审批,办理划拨供地手续。
(来源:惠州日报)
2022-06-28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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