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
向乱鸣喇叭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说“不”
记者采访了解到,有个别车主认为鸣笛也是必要的行车避险行为;但更多的车主则表示在市区乱鸣笛不仅会让街头变闹市,还制造噪音污染,广大驾驶人应遵守相关规定,从自身做起,向乱鸣喇叭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说“不”,做文明守法的司机。
“喇叭是汽车的法定必备装置,是不可或缺的行车语言,是重要的安全手段。”网友“飞翔”认为,行车过程中,如遇他车不按交规行驶发生抢道、超车等情况,或者特殊情况,合理使用喇叭也不失为一种保障安全的手段。
市民陈先生说,在市区乱鸣喇叭是一种不文明行为,噪音扰民,半夜三更是常被吵醒;街道上行人如果被身后突如其来的喇叭声惊吓,便会手忙脚乱,危险指数和安全隐患也随之增高。另外,在市区学校、医院、图书馆等对安静有一定要求的公共场所,乱按喇叭更是影响大,希望有关部门严加管理,还市民一个安静的环境。
◎建议
驾校应加强市区禁鸣喇叭教育
“惠州市区机动车是禁鸣喇叭的,但刺耳的喇叭声却一直存在,究其原因是驾驶员的安全文明意识不强。”从事交通运输行业的市民刘一鸿建议,驾校应该加强对学员的文明驾驶教育,如增加市区禁鸣知识教育、正确使用喇叭等宣教,让每名司机从一开始就树立文明交通意识。
对此,记者采访了市区多位驾校教练。他们说,当前教学培训确实主要以驾驶技术为主,对禁止鸣笛、遇堵车如何面对等内容较少涉及。对于如何应对市区交通拥堵和正确使用喇叭,我市一资深驾校教练李师傅分享了经验。
1.在一些比较拥堵的路口行驶缓慢,尤其是电动车与机动车混行,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建议驾驶员先观察一下情况,如果确实是路道畅通而前方车辆没有启动,那么可以选择使用灯光进行提示。
2.如果行驶机动车道时有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穿行,第一步肯定是要减速,然后通过灯光对其进行提示;如果没有效果那只能停车。因为如果突然鸣笛或者紧促的鸣笛催促非机动车和行人,他们有可能会加速通过路口,那么很容易与其他车道车辆发生碰撞,也很有可能会惊慌失措不知如何是好,往往事故就因此发生了。
3.在一些未禁鸣喇叭的道路,使用喇叭应注意以下事项:在无信号灯、无人看管路口建议使用喇叭提示,最多三声即可;山路、弯道、死角(无辅助镜的路口)建议使用喇叭提示,最多三声即可。高速超车时配合灯光可使用喇叭提示旁边车道车辆;提示道路上出现问题车辆(轮胎气压不足、严重跑偏、车门未关严等)时,应先使用灯光对其进行提示,如果没效果再对其进行喇叭提示,最好在停止状态下告知对方车辆。
◎交警回应
“电子警察”抓拍准确率基本达100%
公安交警部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目前,惠州市区车辆乱鸣喇叭的情况不是特别多,根据此前“电子警察”设备运行情况看,在南坛东路与南坛北路路口每天乱鸣喇叭违法行为抓拍有20宗左右(前期只统计不录入处罚)。今日起,该“电子警察”设备将正式启用抓拍处罚。
记者了解到,机动车乱鸣笛抓拍系统由前端抓拍识别部分和后端信息管理平台组成,主要是通过声呐识别设备准确确定声源位置,然后通过视频分析抓拍车辆和车牌,准确率基本达到100%。此类设备将以4张照片固定证据,其中第二张为声呐识别确认车辆,第四张为特写照片显示违法车辆号牌。此外,为避免误判,后期还将进行小视频分析,以多重手段、多个角度对违法行为进行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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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中心区1997年开始禁鸣喇叭
我市早在1997年就发布了《关于在市区实施机动车辆禁鸣喇叭的通告》,并于当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通告》规定,惠城市区东至东平新开河桥头,东北至三新路口,西北至惠博沿江公路(现惠博大道)月形岭收费站,西至惠州火车西站,西南至南出口惠深高速公路与三环路交叉口,南至老惠淡路与三环路交叉口,一般机动车在上述范围内禁止鸣喇叭,特种车辆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也不能使用警报器,不能鸣喇叭。
2004年,交警部门在市区各出入口树立了进入市区禁鸣喇叭的警示牌。但由于该类违法行为很难取证,而且点多面广,较难全面监管到位。
他山之石
开车乱鸣喇叭
深圳最高罚款500
治理乱鸣喇叭,深圳从去年4月份开始就用上了新招。
去年4月起,深圳交警依托全市千名大、小铁骑警力,加强全市重点道路巡查力度,重点对各类“乱鸣喇叭”违法行为进行巡逻查处;另一方面,交警在深圳市重点路段安装“声呐电子警察”科技设备,该设备配备“声呐雷达”,可对“乱鸣喇叭”违法的声音证据进行记录、采集,实现对“乱鸣喇叭”违法的精确自动查处。
深圳交警重点查处以下几类“乱鸣喇叭”违法行为:连续2次以上鸣喇叭的;持续鸣喇叭超过1秒的;使用高于115分贝高音喇叭或大型车辆使用“气喇叭”的;在道路拥堵、排队等候时鸣喇叭的;行经人行横道鸣喇叭催促行人或礼让行人车辆的;在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场所使用喇叭召唤他人的;其他违反规定使用喇叭的。对以上七种“乱鸣喇叭”行为,交警将严格依法查处,对违法当事人处500元罚款。
此外,深圳交警还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建立大型车辆“乱鸣喇叭”违法“黑名单”库,对因乱鸣喇叭处罚达2次以上的大型车辆纳入“黑名单”库。深圳交警还与各经营性停车场管理单位建立畅顺的对接机制,对停车场管理方举报的停车场内“乱鸣喇叭”行为,深圳交警将采取约谈的方式,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当事人主动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出行。(跃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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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杨 熠 通讯员邓闽榕)文明交通歌舞表演、交通安全知识问答……昨日,我市“‘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在惠州植物园门前广场举行,吸引了1500多人参加。现场除了有交通安全知识有奖问答、文艺表演外,主办方还通过组织开展千人健步走的形式宣传交通安全。据悉,本次活动主题为“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
当日9时30分许,活动在仲恺公安交警大队女子队的锣鼓表演中拉开序幕,随后音乐快板、小品等精彩节目轮番上演,我市中小学生代表也走上舞台进行交通安全演讲。现场还举行为驾考优秀学员、2018年度惠州市安全文明驾驶人颁奖以及向文明交通共建单位颁发牌匾等活动。
市公安局副局长黄新平说,此次举行以“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就是要唤起广大群众和全社会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反思和改变交通陋习,坚决抵制“超速、超载、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针对当前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不按道行驶、随意穿插、越线停车、不在等候区等待放行等秩序混乱问题,他呼吁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让安全文明出行成为好习惯。
根据部署,市公安交警部门将深入推进“治乱象,保畅行”大整治行动,狠抓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常态化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同时,继续深化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针对群众现实需求再推出一系列车管、交管等民生方面的改革举措,全面提升服务改革发展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推动惠州跨越发展、争创国内一流城市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当天活动结束后,志愿者及社会各界代表身着统一服饰,沿丰山路—鳄湖路—下角中路—环城西路—丰湖书院路线进行健步走,并沿途向市民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来源: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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