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们接到市民报料,称自己遇上了黑中介,购房买卖不成还把定金亏进去了,一起看看是怎么回事。
今年三月份,经朋友介绍,吴小姐通过江北一家“全州房地产”中介公司,投资买房。初看房时,应中介要求,先交了八千元的诚意金,之后吴小姐看中一套38万元的小户型公寓,考虑到自己是个体户,吴小姐担心住房贷款能否办理,中介人员拍胸脯保证没问题。
他看了征信说我一点问题都没有,他说这个你放心,这个百分之百一个多月就可以搞定,拿到房产证了。他就跟我讲了,你也知道,在外面做什么也好,肯定要一点跑路费,他说你这样吧,你去买两条烟,我去帮你搞定工作(证明)。
中介信誓旦旦,称在房产局和银行都有门路,于是吴小姐就连同诚意金在内,一共缴纳了4万元的购房定金,签署了买卖合同。但是她没想到的事,中介替她办理的不是正规银行房贷,而是某商业银行的高利息、高手续费的快速借贷。
我说我为什么要做快贷呢?快贷利息很高,我说我肯定要走四大银行,他说没事的,房东那边要急(收钱),那就走快贷吧,快贷不是要收手续费的吗,我说我不同意走快贷,他说这样吧,我也跟房东讲过了,这边走快贷快点拿到钱,你这边配合一下,走快贷,那个快贷费就由房东来出。
吴小姐不信中介的说法,打电话给卖房的房东,没想到对方直接挂了电话并将其拉黑,这一举动更加让吴小姐不安,她决定退房不买了。然而,这个时候,想要回定金却难了。
押金(定金)的话是四万,然后佣金一万五,但是佣金这边已经退了一万五给我了,因为他说了如果贷款没批下来是会退给我了,但是他也说过,如果买卖不下来的话,押金也是有得退的。
吴小姐认为,当时中介方打包票说一定能帮她办理住房贷款,可没想到对方说的是高利贷。所以是中介欺骗在前,买不成房错不在自己。然而中介一口咬定,并没有承诺吴小姐一定能帮她办到住房贷款。另外,在吴小姐签署的买卖合同中已经明确注明:如因买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未能履行的,则买方违约,已付定金归守约方所有。这个条款他们也一早就告知过吴小姐。
我们最早收的是诚意金,后来把诚意金转定金。
(记者:你跟她说过转了就不能退的,这个事情她是知道的吗?)
知道的,这个她是知道的,我们包括业主方也讲过这个事情。
记者咨询律师,了解维权事宜。律师表示,吴小姐提到的中介公司在销售时所说的口头承诺,如果没有现场的录音录像,则不能作为证据,如今,买卖合同明细标明违约条款,吴小姐维权着实困难。
广东鸿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贺鸿德
因为买方的原因,定金不退的话,这样签下去,她基本上就没太大可能(追回定金)了,房管局那边对中介方还是有监督管理的职责的,所以通过房管局协调一下会更好一点,退回一半也是减少她的损失了,要不然根据合同的话,我想她很难维权了。
小编点评
吴小姐犯的糊涂是在于,明知道自己无法出示工作证明以及工资流水,正规银行贷款肯定有问题的情况下,还抱有侥幸心理,盲目听信中介人员的口头承诺,以为靠旁门左道就可以了,没想到对方给他办的这个贷款,竟然是高利贷。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现如今中介矢口否认自己过失,没有证据,吴小姐只能吃哑巴亏了。
(来源:第一直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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