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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100万定金买房 因贷款缩水定金或被开发商没收

来源:房掌柜  整理 惠州房掌柜  2018-05-13 10:24:59
[摘要]有购房者称在缴纳百万元定金购买南山赤湾的“山语海苑(二期)”房产过程中,遇到某驻点银行对其贷款成数前后不一的多次变动

  实际上,南都记者了解到,该项目存在销售项目现场未按规定进行有关信息公示等问题,被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管理局于4月28日约谈开发商,当场出具《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于4月28日-5月3日被暂停房地产信息系统使用的措施——即“锁盘”,无法签订前述之《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

  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管理局给南都记者的复函中表示,深圳市赤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湾公司)未对该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评估报告及配套建设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公示。

  此外,南都记者给前述赤湾公司发出的采访函提出的有关“已经选中了房源,但是无法签约的情况如何处理?”以及“初审通过了贷款六-七成的签字资料及验资后,其后节假日签约前又称不予贷款、贷款两成或四成等大幅增加首付比例至六成以上的重大变化导致无法按照之前约定和条件办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如何处理?”的问题,截至发稿仍未收到回复。

  律师:开发商应提示购房者“按揭初审”含义

  广东润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龚伟律师表示,作为预约合同的《认购书》及其补充协议,是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就认购的房产的约定内容,理应得到遵守。

  他认为,作为卖方的深圳市赤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于违反监管要求而被锁定房源,在5月3日房源被解锁恢复之前的4月30日是无法按照《认购书》及其补充协议约定按期签订《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在该纠纷投诉中,如果作为购房后续流程之前提的按揭等资料的所谓初审,并不作为最后关键环节的按揭条件和依据的话,那么该按揭初审的意义存疑,亦需要即时给予许先生充分的说明和提示。

  南都见习记者 邱永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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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沈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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