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惠州市市长麦教猛主持召开十二届4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惠州市特色小镇创建导则》等事项。
根据该导则,惠州特色小镇规划空间范围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建设面积一般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特色小镇创建申报条件涵盖主导产业突出、规划布局科学、建设投资资金保障等7个方面。特色小镇分为特色产业类、科技创新类、历史文化类(综合文旅类)三种主要类型,主导产业类型主要聚焦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新能源和新材料、生命健康、文化旅游、时尚创意及高端服务七大新兴产业。
按照要求,对定位高端制造业及工业产业的特色小镇,原则上3年内要完成有效投资50亿元,山区地区投资可放宽至30亿元;对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意创业、生命健康、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等特色小镇,原则上3年内要完成项目投资30亿元;依托科技创新与生产制造的特色小镇至少引进1个总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依托文化创意与现代服务的特色小镇至少引进1个总投资3亿元以上项目,集聚和带动特色产业发展。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现有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强化工作合力,按照创建导则设定的步骤和要求,精心组织、科学有序地推动特色小镇建设;要加强特色小镇的培育储备,按照创建申报要求,立足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积淀和地域特征,分阶段分层次的进行筛选培育,防止内容重复、形态雷同、特色不鲜明和同质化竞争;要加强业务指导,营造良好氛围。
(来源:南方日报 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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