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昆山景区被爆在省道设卡收门票,如过路车辆逗留时间过长则按门票价处10倍罚款。龙门县旅游局、发改局等多个部门均称景区如此收费经过批准,但无一能拿出相关批复文件。昨日,南昆山管委会回应,上述售票处已经广东省物价局同意,只向游客收费。
南昆山景区设在S355省道上的牌坊,有售票处和拦杆。图片来自新快报
有媒体报道称,S335省道穿越南昆山景区,该路段两头均有设杆收费。过往车辆被拦截后要按每人次收取门票35元。当车主明确表示不到景区游玩,又被建议绕路行驶。南昆山景区游客服务中心一名工作人员承认,收费站存在已久,门票钱正是景区所收。两处收费站仅面向游客收取景区门票,对于过路的车辆并不收费,但如果发现过路车辆逗留时间过长,则要以门票钱10倍罚款。
媒体报道,龙门县旅游局、发改局、公路局、信访局等多个部门均称景区如此收费经过批准,但却无一拿出相关批复文件。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上述收费站系旅游区“私自设立”,该部门曾与当地交涉多年,却没有结果。
昨日,龙门县南昆山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关于南昆山国家森林公园售票处的情况说明》的通知公告。该《说明》对南昆山景区在S355省道设点收费问题,从售票处设置、售票价格和售票收入共3方面进行回应。
其中,售票处设置方面,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1〕148号文件,同意南昆山国家森林公园在省道S355线上设立门票售票处;2005年2月,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5]34号文件,同意南昆山国家森林公园在县道X222线上设立公园门票售票处,对进入公园游玩参观的游客收取门票,并抄送省交通厅、省公路局等相关部门。景区在各山门统一设置了售票处收取门票费用,不另在景区的景点设点收费,实行一票通(私人开设的游玩项目,如漂流等除外)。
售票价格方面,南昆山国家森林公园售票处经省、市有关部门同意,县物价局核实发文,收取游客门票费用30元∕人,逢国家法定节假日优惠20%(即24元∕人),对过境、探亲、公干人员不收取门票费用。如属于以上免票人员,在进入售票处时可向工作人员出示相关的身份证明。售票收入方面,售票收入纳入龙门县财政收支两条线。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何艳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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