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房地产企业:
我市拥有优越的自然资源、良好的空气质量,以及深厚、独特的人文环境,因此居住环境备受企羡,客观上带动了我市房地产行业快速发展。近年来,随着城市配套建设的不断完善,特别是《惠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级战略计划进入操作阶段,惠州面临着更大的发展机遇,我市房地产也随之进入全新时代。
为确保房价理性稳定,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惠州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10月6日和2017年4月8日先后出台了房地产调控政策,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整顿。经过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已得到有效遏制,整体趋于平稳。近日,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围绕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及我市“稳价、稳量”思路,对我市房地产市场的整体调控和规范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推动我市房地产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市房地产业协会联合大亚湾区房地产协会、惠阳区房地产业协会、惠东县房地产协会、仲恺高新区房地产行业协会、博罗县房地产行业协会,与市房协会长单位,各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等单位一起,郑重向全市房地产相关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纪守法。坚决拥护国家法律及相关政策,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楼市新政,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自觉规范经营与销售行为;
二、诚信自律。房地产企业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经营过程中要恪守诚信,严于律已,保证售房手续齐全,保证房源信息公开透明,保证房屋质量达标,保证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不设定霸王条款,不价外加价,不捂盘惜售;
三、合理宣传。房地产企业及员工要做到不发布虚假消息,不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不人为制造市场恐慌误导消费者,共同营造健康、合理的市场舆论环境;
四、大局意识。房地产企业要以大局为重,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执行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坚决配合政府做好我市房价稳控工作,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共同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各位同仁,房地产行业关系到国计民生,需要每一位行业从业者牢记使命,不忘初心。在此,我们呼吁全市房地产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守法经营,共同打造健康、稳定的市场环境,保障行业长远、健康发展。同时,全市房地产企业团结一致,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为推动惠州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努力把惠州建设成为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惠州市房地产业协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联合倡议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大亚湾区房地产协会
惠阳区房地产业协会
惠东县房地产协会
仲恺高新区房地产行业协会
博罗县房地产行业协会
惠州金裕集团有限公司
惠州隆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方直集团有限公司
合生创展广东东部区域公司
广东惠阳房地产集团公司
广东泰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惠州市鸿润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惠州市日升昌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金宝集团有限公司
惠州市大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惠州市华贸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惠州市建设集团开发公司
广东恩歌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洲控股(惠州)公司
惠州市恒裕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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