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调租金和物管费用
据了解,去年9月,为进一步完善大亚湾区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该区印发了《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和《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放宽保障条件,降低准入门槛(申请条件中需缴纳社保1年以上缩短为3个月),采取“并联式”审核大大缩短审核时间,租金补助方式也由原来的“先缴后补”改为“核减实收”。
同时,该区还把公租房租金标准和物业管理费标准一并下调。下调后租金标准均价为5元/平方米,物业管理费标准为每月1元/平方米,根据各楼盘的物业管理费定价,差额部分由区财政给予补助。
根据《办法》,该区还对低收入人群进行财政补贴,确保困难群众住上安心房。
如果想详细了解有关优惠政策及最新动态,可关注惠州市住房保障信息网或大亚湾公租房官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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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申报条件
(一)在大亚湾区生活或工作的具备本区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已取得大亚湾区城镇居民户籍;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大亚湾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拥有的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0平方米(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单身独立申请人除外);
3、区管委会批准的其他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年满18周岁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单身人士,可以独立申请公租房)
(二)在大亚湾区生活或工作的非本区域城镇户籍和非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本辖区城镇居住证;
2、在本辖区工作,并在同一用工单位连续工作满3个月以上,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满一年以上;
3、就业单位为申请人或申请人本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以上;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大亚湾区无房产。
低收入人群补贴标准
城镇低保户家庭和城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补助98%;
城镇低收入家庭:补助90%;
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城镇低收入标准线至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含)间的家庭:补助70%;
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不含)至50%(含)间的家庭:补助50%;
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不含)至60%(含)间的家庭:补助40%。
(按照区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所租公租房所在片区建设的公租房租金标准)
申请户型与申请人数对应标准
1人:申请单间配套
2人:申请一室一厅及以下户型
3人:申请两室一厅及以下户型
4人以上:申请三室一厅及以下户型。
(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标准申请)。
2022-06-27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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