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的规定,经惠东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惠东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本中心挂牌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1、挂牌出让土地位于平山街道办通园路地段,土地使用权面积13109.69平方米,详细位置界址见挂牌出让文件附图。按宗地现状挂牌出让。
2、土地用途为住宅,使用年限70年。
二、规划建设要求:
1、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规划设计具体要求为:建筑密度≤28%,容积率≤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55米,建筑层数16层,建筑总面积≤41284.92平方米。
2、竞得人必须在挂牌成交后6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三年内完成建设。
三、挂牌起始价2621.94万元(人民币,下同),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不少于20万元。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可以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个人竞买以及非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公司、企业竞买的,竞得土地后须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项目开发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申办土地登记。项目开发公司的股东必须皆为竞买人,若项目开发公司有非竞买人股东,应按财政部门的规定缴交有关税费。
2022-06-28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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