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生早间在自己的第三篇万科文章中,出了一个主意:
建议监管层看看宝能系与华润是否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晚间,不到24小时,深交所接招了。
果断上图:
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函给宝能与华润,大致监管要求如下:
针对宝能:
1,你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提出罢免董监事而未同步提名董监事候选人的原因,请充分考虑并分析说明相关董监事被罢免后对万科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为消除相关影响拟采取的措施。
2,你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作出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是否与你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中所称“暂无计划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相符、是否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及判断理由,并说明拟采取的后续计划。
3,请你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
针对华润:
1,请你公司自查与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是否存在协议、其他安排等形式共同扩大所能够支配的万科股份表决权,并说明理由。
2,如果答案为是,请说明是否遵守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2条、24条等规定,并向本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请你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之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
战斗重启波澜,搬个小板凳看海。
2022-06-28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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