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婚登处工作人员预期,近期将出现一股办“单身证”热潮。
律师:有权申请公开 本人婚姻信息
“不出具证明,别人就不要求这类证明了吗?”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法务部主任吴杰臻律师认为,从公安部公布不再出具18项证明,到民政部不再出具(无)婚姻证明,表明政府部门已经意识到一些证明给市民带来困扰,但改革应该更加便民。
吴杰臻认为,民政局不再出具(无)婚姻证明后,最受影响的就是尚未结婚的人群,因为他们既没有结婚证,也没有离婚证。很多房管部门为了保护配偶的财产权,在房屋过户时,都要求配偶前来签字或要求出具无婚姻记录证明,这可能导致单身人士无法办理房屋过户。对于持有离婚证的人群,有关部门也会要求出具婚姻登记状态证明。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除该条例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据此,吴杰臻认为,民政部门作为婚姻登记机关,依职责收集辖区内公民的婚姻登记信息,当事人有权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公开其本人的婚姻登记信息。“因此,婚姻登记机关不出具相关证明,是行政不作为的违法行为。申请人有权起诉被申请机关书面回复或公开相关资料。”但吴杰臻指出,“无论是起诉办证机关,还是起诉婚姻登记机关,对市民来讲,都是巨大的诉讼成本。”
吴杰臻建议,相关部门对于该出的证明,还是要从便民的角度予以办理。政府部门也应该取消开具各种“奇葩”证明的要求,并实现全国政府部门信息共享。
2022-06-29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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