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业主都领了分类垃圾桶,为什么我就不能领?”家住江北双城国际北区的市民周小姐向本报反映,她到小区物业管理处领取分类垃圾桶,结果被物业拒绝,原因是她未缴纳物业管理费。周小姐认为这种做法不合理。
最近,周小姐发现她所在的小区公共大厅用上了分类垃圾箱,提醒业主进行干湿垃圾分类处理,而且小区物业也开始向业主发放垃圾分类相关物资,业主可以领取到一干一湿两个垃圾桶及分类垃圾袋。见许多业主都已经领取了垃圾分类物资,周小姐也到物业去领。然而工作人员查看了周小姐家的物业费缴纳情况后,告诉她,物业费没有缴纳不能领取垃圾分类物资。周小姐说这些物资是由政府发放,而并非物业购买的,不能不发放,但对方就是不给她。
小区业主领取分类垃圾物资需要与物业费挂钩吗?就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市环卫局垃圾分类办公室工作人员。
该办公室工作人员说,按照2013年《惠州市惠城中心区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实施垃圾分类开始时由政府主导和投入,保障垃圾分类所需物资及时配套到位,通过政府引导,让大家逐步走上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的正轨。居民住户的垃圾分类所需桶(袋)实施2年过渡期,过渡期内给每家配置“两桶三袋”,即一个桶装干垃圾(每天配发一个垃圾袋)、一个桶装湿垃圾(每天配发一个垃圾袋)、每季度发一个垃圾袋装有害垃圾,从2016年1月起由个人自行解决。“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物资由物业发放,没有物管的住户则由居委会发放,除了新开楼盘入住率低的不在发放计划中外,居民都可以领取物资。”该名工作人员明确表示,物业不应将垃圾分类物资与物业费挂钩,不能以未缴纳物业费为由不给业主发放物资。对方亦表示,将会跟该小区物业联系了解情况。
随后,对方致电记者回复道,已经联系过该小区物业,物业负责人表示会纠正此前做法,尽快向业主发放垃圾分类物资。
2022-06-28 16:31
2022-06-28 16:15
2022-06-27 17:32
2022-06-27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