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发文,要求在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记者从惠州市物价局和市自来水总公司获悉,惠州市区已于2010年开始实施阶梯水价计量制度。据统计,87%的居民用户每月用水量在第一级水量以内,未因为实施阶梯水价增加用水支出,其中79%的居民用户每月用水量在18立方米以内,享受9折优惠。
23万用户实行阶梯水价
据惠州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科科长杨伟平介绍,惠州市物价局于2010年3月出台《关于实施惠城区中心区自来水价格调整与改革的通知》,并于当年4月1日抄见表起开始在惠州市中心区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
根据该通知,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的基本价格为1.5元,阶梯式水价分为三级,水价级差为1:1.5:2。第一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5立方米以下(含25立方米)部分,按每立方米1.50元计收水费;第二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5-33立方米(含33立方米)部分,按基本水价的1.5倍计收,即每立方米2.25元;第三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33立方米以上部分,按基本水价的2倍计收,即每立方米3元。
此外,纳入阶梯式水价计量制度的还有企事业单位等集体生活用水用户。按人数计算,第一级每人每月用水量为5立方米及以下的部分,第二级每人每月5-6(含6立方米)部分,第三级每人每月用水量超过6立方米以上部分。
杨伟平告诉记者,惠州市是全省实行阶梯水价计量方式最早的城市之一,目前惠城区、仲恺区由市自来水总公司供水的区域基本实行阶梯水价。此外,惠东县城和博罗园洲等部分乡镇也已经实行阶梯水价制度。
“实行阶梯水价的基础是实行居民用水户的‘一户一表’和抄表到户。”惠州市自来水总公司副总经理李小鸿告诉记者,目前市区大部分区域已完成“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全市共有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水户约23万户,即实行阶梯水价的居民用水户约23万户。
据介绍,目前还有约170个暂时不符合一户一表改造条件的旧小区和部分新建小区未进行一户一表改造,该部分区域用户将在完成改造之后,纳入阶梯水价计量。
13%居民用水户用水支出增加
实行阶梯水价之后,惠州市民的用水支出是否会因此增加?
杨伟平告诉记者,三级阶梯的水量基数是参照惠州市民平均用水量计算得出的,第一级水量基数的25立方米是按照5人家庭计算的,可以满足一般5人以内家庭的使用。对于人口超过5人的家庭,每增加1人可申请在各级水量上限基础上增加5立方米。
李小鸿告诉记者,据市自来水总公司统计,实施阶梯水价以来,每月用水量在第一级数量以内的居民用户占居民总用户数量的87%,也就是说大部分居民用户按照基本水价计量,未因为阶梯水价的实行导致水费支出的增加。
此外,为了鼓励居民节约用水,惠州市的阶梯水价制度在实行三级阶梯式计量水价的同时,对于每月用水量在18立方米以内的居民用水户其水价给予9折优惠。另外,对于低保户免收每户每月10立方米的生活用水水费。
“据统计,每月用水量在18立方米以内的居民用水户占79%,也就是说大约八成的居民用水户可以享受基本水价的9折优惠。这是实行阶梯水价之后才有的优惠政策。”李小鸿表示,实行阶梯水价之后,大部分节约用水意识较强的居民用水户不仅没有因此增加水费支出,反而享受到了水价优惠。
“实行阶梯水价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价格杠杆强化市民的节水意识,对于用水量较多、不注意节水的市民来说实施阶梯水价之后确实会增加用水支出。这就倒逼着那些平时不注意节约用水的用户要提高节水意识。”杨伟平表示。据自来水总公司统计,每月用水量超出第一级水量基数的用户在13%左右。“每月需增加的水费一般是数元到数十元之间。”李小鸿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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