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市区东湖花园的市民王女士托中介公司介绍保姆,并交了600元介绍费。没想到,不但保姆一直没来上班,连600介绍费也没得退。中介公司称并非收了钱不提供服务,而是王女士拒绝服务。
王女士说,9月13日,她委托富海人才市场家政服务中心介绍一名保姆,并交了600元介绍费。次日,保姆刘某去她家里看了一下,说第二天上班。“第二天她没来上班,称摔伤了,来不了。第三天,她说正在来我家路上,但一直都没来。”
被刘某“放鸽子”后,王女士便要求富海人才市场退还其600元介绍费,但富海人才市场拒不退款。“富海人才市场那边说可以给我再介绍另一个保姆,但我不相信他们了。”
富海人才开发公司副总经理王先生对此解释说,9月14日,获悉情况后,公司愿意帮忙另找一位保姆,但王女士拒绝了。按公司规定,王女士当时选择的是一次性介绍,公司收了介绍费后,会在一个月内为其介绍保姆,直到成功。“不是公司收了客户的钱不提供服务,而是王女士拒绝服务,因此不能退费。”
广东尚典律师事务所律师何俊林建议,市民在交介绍费时,一定要与家政公司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益。本事件中,王女士可与家政中心积极协商,如保姆刘某确是因伤不能工作,可由家政中心另行介绍保姆,如最终无法介绍成功,家政公司应当退还中介费。
2022-06-27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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