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惠州市环卫局了解到,12月起,垃圾分类将由10个小区试点拓展至桥东、桥西、江南、江北、龙丰、河南岸6个街道内的居民住户,垃圾分类方式仍保持三分法。此次城区中心区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初期估算投入约1.67亿元。
维持现状▶▶
按干湿有毒三类彻底收集处置
此次将启动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仍按干垃圾、湿垃圾和有毒垃圾三类进行。同时,从垃圾源头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到垃圾转运过程中的分类运输,到垃圾终端的分类处理,“四部曲”的工作机制将一如既往实现垃圾“一条龙”彻底分类。其中,沿街沿路、公共场所分类果皮箱将由属管环卫保洁人员负责分类收集、运送到指定的中转站或收集点。
惠州市环卫局负责将中转站或收集点的干、湿垃圾分类运输到焚烧发电场、填埋场分类处理,有害垃圾运送到惠东梁化镇粤东危险物处置中心处理。
另据了解,现有的32座垃圾中转站中,有18座中转站将在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分类改造,新建的中转站将一律按分类要求进行建设。
垃圾分类配发物资仍由政府负责
此次城区中心区全面实施垃圾分类涉及约680个单位、480个小区、30万住户、120万人口,初期估算投入约1.67亿元,仍将全部由政府负责,其中市区两级财政按支出责任各自负担。但在垃圾分类全面实施步入正轨后,尝试将垃圾分类部分所需物资逐步转为社会共同解决。譬如居民住户的垃圾分类所需桶(袋)实施两年过渡期,从2016年1月起由个人自行解决。其它所有单位及区域垃圾分类所需容器,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施一年的过渡期,从2015年 1月起,由各自自行解决:有物业管理的商品住宅区垃圾分类所需容器由物业公司负责;单位的垃圾分类所需容器由产生单位或使用单位负责;公共场所垃圾分类所需容器由场所主管部门或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其它区域垃圾分类所需收集容器由环卫部门负责。实现垃圾分类物资保障多元化,减轻纯政府投入的财政压力。
此外,政府正在研究垃圾分类“以奖代补”政策,对垃圾分类工作中表现好的个人、住户、物业、单位等实施奖补,推进垃圾分类良性发展。
变化▶▶
实施场所由单一化变复杂化
今年4月上旬,惠州市在城市中心区荷兰水乡、海伦堡等10个小区实施了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场所共同特点是人流量相对固定,同时物业管理又较为完善的区域,较为方便推行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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