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发布公告,出让南山后海中心区四宗土地,公告中明确要求,竞得人自物业竣工验收之日起15年内不准对外出售。
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本次出让的后海中心区四宗土地宗地号为T107-0073、T107-0070、T107-0072、T107-0071。其中,T107-0073宗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加社会停车场库用地,土地面积10438.7平方米,建筑面积10830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93000万元。建成后,竞得人以成本价(不含地价)移交2万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给深圳市土地储备中心,产权归政府;除移交政府的2万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以外,其余建筑面积(包括办公、商业)自用率总体上不低于70%,且自用建筑面积自竣工验收之日起15年内不准对外出售;1618.73平方米道路用地地上部分产权归政府,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
T107-0070宗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及商业办公用地,土地面积为4953.7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150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为58300万元。建成后,邮政所产权归政府,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市土地储备中心;其余建筑面积全部限自用,且自用建筑面积自竣工验收之日起15年内不准对外出售。
T107-0072宗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及商业办公用地,土地面积为4197.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800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为40700万元。建成后,建筑面积(包括办公、商业)自用率总体上不低于70%,且自用建筑面积自竣工验收之日起15年内不准对外出售。
T107-0071宗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及商业办公用地,土地面积为4336.8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800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为56100万元。建成后,建筑面积全部限自用,且自用建筑面积自竣工验收之日起15年内不准对外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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