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陈小姐等人千里迢迢到惠阳淡水买房,交了定金签了协议并约好4月25日签约,但至昨日下午,签约仍未能进行。售楼部先称银行办不了按揭,再称房产局系统坏了,又称房子在抵押,尚未解押,所以未能签约。律师表示,以上因素无法成为不签约的理由。
遭遇:三套房都无法签约
陈小姐等共三户居民都是河南周口人。4月10日,他们到惠阳淡水城区的江南豪苑定了三套房,每套均为90多平方米,按每平米3800多元计算,每套房为30多万元,共100多万元。“当日,我们每套房交了1.1万多元定金,并签了预售协议。”陈小姐说,他们与售楼处约好4月30日之前签订购房合同,随后就回到了河南老家。
昨日下午,陈小姐致电记者称,4月23日,三户业主与该售楼处约好,25日签订购房合同。“但是售楼处昨天告诉我们,银行无法办理按揭,今天又说房产局电脑系统坏了,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陈小姐说,他们去银行和惠阳区房产局了解到,银行可以办理按揭手续,房产局电脑系统也是正常的。“售楼处总是推脱,可能想提高房价。”
回应:并非想抬高房价
对此,该售楼处一名负责人昨天下午告诉记者,因为现在房子还在银行抵押,尚未解押,相关程序还不够完善,所以未能按时签约。“我们很快就会签订购房合同的,不是想提高房价。”该负责人说完,就把陈小姐等人叫到一旁商量相关事宜。
房子抵押期间是否无法签约?广东尚典律师事务所何俊林律师认为,是否抵押不影响签约。买卖双方在签订认购协议时已经约定了签约时间,现开发商以多种理由推迟签约,其应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所提的抵押之情形并非不可抗力事件,依法依约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2022-06-29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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