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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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逐月划扣服务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逐月划扣服务申请表(申请)》(办理过程中由系统自动生成)。
①申请人为借款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借款人其中之一。
(2)办理地点:中心办事处窗口 、互通银行为归集银行的业务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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