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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提问。
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8”;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的,“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6个月的,“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
根据惠市公积金(2017)1号文规定,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购买自住住房,自住住房指的是,申请人或者申请人配偶的户籍地或工作地在惠州购买的预售商品房、确权房(现房)、二手房等;异地缴存职工不能办理商转公、自建房以及大修自住住房等业务。
因此,如果您或者您爱人的户籍地或工作地在惠州的,购买预售商品房、现房、二手房等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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