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的提问。
据房掌柜了解。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所需材料如下:
1、惠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产权权属证明书
4、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自建房整栋转让的提供)
5、土地转让批复(自建房整栋转让的提供)
6、《房地产买卖合同》
7、《房屋测绘面积成果证明》或测绘收件依据(原房产证上直接打印图纸的无需提交)
8、完税证明,完税通知或购房发票(办证联)、契税完税凭证(办证联)
9、宗线图
10、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凡提交复印件需带原件验证)
办理流程:权籍调查→(房屋测绘)→(查档)→申请→受理→缴费→审核→缮证→领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条例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工作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包括不动产权籍调查及公告时间)。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由我局收取住房交易(转让)手续费或住房以外房地产交易(转让)手续费(4元/平方米,按照转移面积计收)和房屋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宗)、证书工本费(每增加一个共有人加收10元);国土资源局收取土地交易手续费600元/宗。权籍调查费用280/宗。税费缴交标准请咨询城区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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