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惠州,产权期限“缩水”的新建住房将不得入市。市自然资源局近期联合市住建局推出了商住用地补足年限政策,要求从今年6月份开始,商品房项目必须补足地价后才可以登记备案预售,住房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年限不得不低于60年。
最近一段时间,付先生因为房子产权年限缩水的事倍感烦心。
原来,10多年前他购买了,位于市区麦岸路华侨新村的一套房子,但最近他才发现,小区的地块属于划拨地还需要补地价。
付先生:
当时我们买的时候还有点疑问,就是买了将来这个房子还是不是我们的?我们都样问。它说没问题,70年!我说这个房子以后加不加钱,他说不加钱。但是现在这个问题就来了,要补地价,我的这个房子96平米,现在要补十几万。
当时承诺的70年产权成了骗局,还要面临补地价这样的烂摊子,这让付先生难以接受。
付先生:
我就打个很简单的比方,我现在买了一本书,它50块钱,我买到了。现在放我家里,我放了十年,我现在还要补足50块钱,这个账我怎么都算不通。现在我们小区住了200多户,很多都很不满意,现在我们不知道从何处来解决这个问题。
事实上,华侨新村并非个案。近年来,因房子产权年限“缩水”带来的维权现象也较为突出。为打破这一困局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住建局推出了商住用地补足年限政策,这一政策明确因为历史原因多年未开发的商住用地,必须按规定补足土地使用年限后才能备案销售。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袁贵平:
这样既能倒逼企业尽快把土地用起来,也能避免出现商品房买卖中的土地使用年限纠纷。我们也做过一个调查,住宅用地有偿出让最高年限是70年。现在你不能低于60年,因为开发有几年的。低于60年开发商要来补足地价。
商住用地补足年限政策的实施按时间区间划分,今年6月以后的楼盘必须按新政执行,但这一时间节点以前的楼盘,则不强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补足地价。这意味着,今年6月以前销售或已售的住房,所涉及的补地价问题,需由开发企业和购房者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袁贵平:
对以前的问题我们客观的不追溯,就是6月份以后的我们就告诉它不给它卖了。在之前已经取得证的话,比方说已经卖了,也建得差不多了,那个就由它们自愿,就按照以前的。那就由它们跟购房者自行协商?对,就按约定的了。
知多D
市民卖出住宅时,对于是否需要补交地价往往都是“蒙查查”的。其实,市民只需查看房屋房产证的“附记”栏上有无注明“已征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没有注明的,卖房时均须补交地价。
(来源:惠州电台)
2022-06-29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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