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龙门县3宗出售的商服用地悉数成交,这3宗相邻地块均位于位于龙华镇双东村,被龙门汇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底价斩获。
据龙门县国土局网站挂牌信息显示,地块挂牌编号为LM2016-20、21、22三块地块都处于龙门县龙华镇双东村。据房掌柜统计,三宗地块均为蚊型地块,总面积达10530.85㎡,总建面为15796.27㎡,地块的起拍价为735万元,经计算,三宗地块地面价为697.94元/平米,楼面价为465.29元/㎡。
据房掌柜了解此次出让的龙华镇双东村三宗地块,土地规划指标基本一致。地块为商服用地,土地总面积10530.85平米,容积率1.5,土地使用年限40年。未来建设时,建筑密度不得大于30%,绿化率需达35%。通过土地现状图可看到,该宗地块目前为一片林地,地块位置仅有一条村道。
据百度地图查询了解到,该地块临近广河高速,距离龙门南昆山大观园生态度假区约14公里,车程18分钟,周边亦仅有富力南昆山养生谷一住宅项目。从地图上显示,该地块所在区域山景资源丰富,但缺乏大型商业购物配套,商业度假项目亦较为分散,且若该地块未来建成商业,或将辐射区域内本地居民及旅游客前往消费。
工商信息显示,此次拿下龙华镇双东村3宗商服地的公司为龙门汇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注册资本为6680万元人民币,其法人代表为梁伟勤,经营范围为老年人养护服务;护理机构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旅游开发。
据了解,龙门县人民政府为激发社会力量培育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旅游饭店,补齐配套服务设施短板,全力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全国旅游标准试点单位创建工作,在近日出台了《龙门县创建国家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星级旅游饭店奖励办法》,将从 2018年10月24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该《办法》就奖励对象、奖励标准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龙门县注册登记,具有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并属地纳税,适用于龙门县行政区域内的新创建国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或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新创建的国家三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
随着全域旅游的不断推进,旅游大众化时代的到来,旅游业已成为拉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新型产业,此次出台的《奖励办法》明确了在龙门创建旅游品牌的奖励标准,这对旅游企业来说无疑是极大的利好消息,对全域旅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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