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将决定上调其公开发行的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250bp,调整后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由4.5%上调至7%。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新城控股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次调整后,起息日为2018年11月3日。
资料显示,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30亿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新城控股作为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
若新城控股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本次债券的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债券计息期限为2015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3日,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1月3日,兑付日为2020年11月3日。
(来源: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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