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惠州市供给侧改革的文件规定,2018年惠州市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惠州市人社局近日已经向省里回复了惠州最低工资调整方案的意见。
2017年9月,惠州市人社局在发函给广东省人社厅时,建议分类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把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至1662元/月。从2001年至2010年,惠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县(区)执行两类标准,即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区、仲恺区执行三类标准,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执行四类标准。
从2011年至今,惠州市调整为统一执行三类标准,不再区分县(区)。综合考虑惠州市经济发展不平衡状况和职工工资水平,惠州分类调整惠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区、仲恺区执行三类(2015年三类最低工资标准是1350元);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执行四类(2015年四类最低工资标准是1210元)。这样,既贯彻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的要求,又统筹兼顾了企业和劳动者的利益。
今年4月8日,惠州市人社局再次复函广东省人社厅,“认为我市2018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方案二较为合理,即三类1560元;如果按方案一,请把我市按二类地区1650元”。无论是方案二的1560元或者方案一的1650元,惠州市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都有望获得明显提升。南都记者近日获悉,调整最低工资方案,以广东省人社厅公布为准。
调整前
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区、仲恺区执行三类(2015年三类最低工资标准是1350元)
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执行四类(2015年四类最低工资标准是1210元)
调整后
惠州市人社局近日向省里回复了惠州最低工资调整方案的意见。建议2018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方案二较为合理,即三类1560元;如果按方案一,按二类地区调整为1650元。
延伸
惠州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试验区
惠州正在全面铺开省市和谐劳动关系试验工作。据了解,惠州在总结推广石化超大型产业集群的和谐劳动关系模式同时,探索把控其他四大重点:电子信息产业、汽车零部件行业、现代物流业、滨海旅游业的劳动关系模式。
何谓惠州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十大工程?分别为领导协调机制建设工程,以及价值理念培育、企业民主管理建设、劳动关系治理组织化、技能人才培养引进、劳资纠纷预防调解处置、职工权益保障、社会组织培育、异地务工人员融入、劳动关系监测评估等工程。
另外,惠州近期已经启动市区共建东江科技园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试验工作,注重开展机制建设、注重人才服务、注意民主管理、注重源头治理、注意人文关怀等工作。力争在东江科技园探索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模式、新办法、新路径,为全市乃至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造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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