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的两会期间,房地产税都是各界关注热点议题,今年也不例外。尤其是从3月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首场新闻发布会开始,关于房地产税立法在8天时间里被官方4次提及。
为什么要征房地产税?其实有三个作用:一是调节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二是筹集地方财政收入,逐步替代土地出让金。三是增加保有环节税收,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收。
房地产税的作用主要是调节收入分配,特别是个人财富的集聚,起到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同时,筹集财政收入,用来满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需求。按照国际4个房地产税通则,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来合理设计房地产税制度。合并整合相关税种、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税费,既能够起到筹集财政收入的作用,又能够起到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积极效应。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则明确表示,房地产税总体思路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
此外,就房地产税的立法流程和进度,有机构的研究报告指出,预计最快在2018年12月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完成一次初步审议,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三次审议,最快要2020年提交全国人大全会表决。2020年表决通过以后,具体制定实施细则可能是2021年各地去制定,2022年开始征收。
而根据此前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介绍,开征新税种需要7步,目前还只是在第一步起草,这意味着短期内开征房产税的可能性极小。
官方频繁发声
今年两会伊始,房地产税的话题便在行业霸屏。
3月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张业遂在人大首场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是党中央提出的重要任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组织起草,目前正在加快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论证、内部征求意见等方面的工作,争取早日完成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的准备工作。
张业遂指出,税收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依法治税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是党中央提出的重要改革任务。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这项改革任务,研究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经党中央审议通过,明确了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一是今后开征新税,应当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相应的法律。二是对现行的税收条例修改上升为法律或者废止的时间也作出了安排,力争在2020年前完成改革任务。
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李克强总理在向大会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而这是自2013年中央提出对房地产税进行立法后,“房地产税”第二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
3月7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就房地产税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其表示,目前大多数国家都实行了房地产税制度,中国会参考国际上共性的制度性安排的一些特点,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合理设计房地产税制度。比如说合并整合相关的一些税种,再比如说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的一些税费负担等。这样的话,使我们设计的房地产税制度能够更加合理、更加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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