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占鹊巢这个成语,讽刺了那些不通过自己的劳动,采取非正常手段,夺取他人利益的人,现实生活中,鸠占鹊巢的事情也会发生吗?家住淡水的韩女士,就向我们栏目爆料,说她的房子被人侵占了。
韩女士说,她的房子位于惠阳淡水崇雅中学旁边的崇雅公寓,这套公寓建于九十年代初期,是以小户型为主的公寓楼,她住在三栋的601房。因为孩子在香港,韩女士也常年往返于香港和淡水两地。
今年1月4日,门外来了一个中介公司的男子,声称房子是自己的客户陈女士的,要求韩女士搬离。她起初不以为意,但谁知这次,当她从香港回来时,家中房门已经换锁,而家里的陈设和物件,都已经面目全非,全部换成了陈女士的东西。
报料人 韩女士
撬了我的房子进去了,把我的东西全部丢掉,一塌糊涂,现在她把她的东西摆进来了。我跟她联系过,她说她有权进来。
虽然家具搬进来了,但陈女士并没有入住。记者尝试联系卖房的那家中介公司,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而买了房的陈女士不愿意接受采访,声称一切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陈女士
我都是按程序的,我都有房产证的,我是买过来的。我是从中介买的,直接打电话,你叫她去报警,到110去报警,别老是烦我。
为什么住了20多年的房子突然成了别人的了?韩女士向记者道出了原委,早在1991年的时候,她看中了这套公寓房的位置和价格,就一次性付款买了下来,但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和其他相关证明。
报料人 韩女士
你交了钱就给房,那时候都是现房,给了以后给属于你自己。过了半年左右就问他,怎么没有证,没有产权,有没有证给我们,他说哪有那么快,房还没有搞好,老是这么拖,后来到了93年的时候,宝丰实业的宋经理说,你不是要办证嘛,那就交钱,还有你的证,你的发票,还有你的买卖合同,再交3500块给他。
韩女士说,本以为这次可以把房产证办理下来,但开发商方面收了合同、发票和钱之后却一拖再拖,迟迟不见动静。
报料人 韩女士
后来再过了两三个月,公司电话打不通了,我跑回来一看,空了,没了,公司没了,老板走了。
房产证没办下来,开发商却人去楼空。虽然心里犯嘀咕,但是房子总归是在这里,自己也拿着钥匙,于是韩女士也就安心住了下来,这一住就是20多年。直到今年的1月份,她的生活被彻底打乱了。记者也联系到了韩女士口中的宋经理,但他对于韩女士所说的一切矢口否认。
宋先生
我认都不认识这个人(韩女士),我原来最早的时候在那边(开发公司)工作过,我也不是财务,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也不是卖房的,我也不知道她找到我,怎么会来找我,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情,(韩女士)打电话来,刚开始我还接了她两次,她就骂,(她)说我的房子还不还给我,关我什么事啊,跟我毫无关系的。
和陈女士一样,宋先生拒绝跟韩女士沟通,表示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
宋先生
报个警去法院处理就最简单,谁把你的房子卖掉,谁拿了你三千块钱,我就说让他去坐牢就可以了,很简单的事情,搞这么复杂干嘛。
由于韩女士目前没有任何相关证据,来证明房子的所有权属于自己,所以频繁往返派出所和房产局,大半年的时间,已让她心力交瘁。
周乐文
这种情况有个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的区别,如果双方发生了争执上升到法律的情况下,审理案件是需要证据的来证明事实的,当这个客观事实无法证明得了,她的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支持。
律师表示,像韩女士这个情况,客观上她可能购买了这套房,但实际上目前没有保留任何证据,第三方又提供了相关产权凭证,这个情况下,她要争取到这个房是比较困难的。
周乐文
我个人认为,这件事情提醒我们,在购买房屋等重大活动的时候一定要保留相关证据,特别是有关证件要代办的情况下,要代办人写个收条,收到什么证据材料去代为办证,同时一些付款凭证原件不要交给他人,这个案件说明我们购买房屋一定要及时办理证件,否则就会出现漏洞。
目前,韩女士已经报案,案件正在调查取证之中。
小编点评
律师的提醒真的是非常中肯,如果您正在处理房产买卖事宜,一定要多留个心眼!
2022-06-28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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