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15时54分许,中心区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来电称:在澳头太东天樾湾黑龙江建筑工地,有名男子喝醉酒后爬上工地高29层的塔吊说要跳楼。
接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经初步调查了解,该男子叫魏某富,是一个包工头,因工程款问题与太东天樾湾黑龙江建筑工地负责人发生纠纷,以跳楼的方式相要挟来讨取工程款。民警一方面对嫌疑人魏某富进行了耐心劝说引导,一边与太东天樾湾黑龙江建筑工地负责方取得了联系。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沟通劝说,最终成功劝下了魏某富。
由于魏某富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工地正常的施工运作,扰乱了单位的正常秩序,区公安局对魏某富的行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 方提 示
国家的法律为农民工讨薪设立了多种机制,警方建议农民工讨薪通过正常法律途径讨薪。具体有以下四种渠道:
1.通过向劳动部门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督促欠薪者履行;
2.通过劳动仲裁部门快速劳动仲裁或调解;
3.通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小额案件审理;
4.向建设部门反映,因为一般建设工程都有农民工保证金,政府可以先行支付。
同时也提醒广大农民工,在讨薪时要避免五种过激行为:
1.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采取拉横幅、堵塞道路、阻碍交通、封锁出入口等;
2.采取爬楼、爬塔吊、切断水电、冲击施工现场等方式,妨碍正常施工现场管理、办公秩序;
3.采取敲诈、勒索、胁迫索取建设领域工程款、材料款、劳务款或农民工工资等;
4.组织农民工或非施工现场人员参加聚集或闹事的,如围堵国家机关,冲击办公区域等;
5.不服从政府部门管理,威胁相关政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等。
最后,警蜀想说生命只有一次,如有任何闪失,都是自己的损失。大家在维权时一定要理智理性。
2022-06-29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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