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地交(告)字[2007]第7号
惠州市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的规定,受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本中心挂牌出让下列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挂牌编号为GDP2007-1,位于惠州市东平松子岭,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57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容积率≤7.6,建筑密度≤31.6%,建筑层数≤24层,绿地率≥20%,总建筑面积≤27681.6平方米。出让土地使用权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二、挂牌竞买时间为2007年2月8日9时始至2007年2月27日16时止。
三、挂牌起始价为880万元人民币(地面单价约¥2461元/M2、楼面单价约¥318元/M2),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
四、挂牌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地出让的总地价款,总地价款不包含契税、征地管理费、挂牌出让前期费用、交易服务费、土地登记费及开发建设中应缴交的有关税费。
按规定,竞得人除支付成交价款外,需按成交价的3%缴交契税。交易服务费由委托人与竞得人各付50%。
成交地价款、交易服务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该宗地上现有建筑物建筑面积约2493平方米,评估值为209.69万元人民币,须由竞得人直接补偿给屋主。若须清拆,则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六、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该地块的竞买。非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竞买的,竞得人须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项目开发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申办土地登记手续。
竞买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2000万元人民币资金证明;
不同银行或者同一银行不同帐号开具的多张存款证明,其相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小时。
2、缴交竞买保证金900万元人民币;
3、竞买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4、拖欠政府地价款的单位不得参与该地块的竞买。
七、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在开发建设时若要提高容积率等规划指标,需报经国土管理部门及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容积率超过7.6时,须按挂牌成交价计算的平均楼面地价补交增加建筑面积部分的地价。
由于该地块面积较少,用地形状不规则,难以单独开发建设。因此,为了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取得本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须与PA20060111号总平面规划方案的用地范围内的其他土地产权单位协商,严格按联审通过的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如果协商不成,须按现行的国家、省和市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加退用地界线并相应缩减开发强度。
该地块的建设时限为1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动工建设。
八、有意竞买者可自2007年1月25日起到本中心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2月26日16时。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有效文件,以取得竞买资格:
1.竞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3.缴交竞买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核对原件);
4.银行资金证明(原件);
5.挂牌文件规定的其它相关文件。
九、2007年2月7日上午9时在本中心交易大厅举行挂牌答疑会,对本次挂牌的有关事项进行解答并组织竞买人现场参观挂牌地块。
十、本次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
本中心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下埔路20号
联系人:汪树新、张小丽
查询电话:(0752)2167319 2167317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发布
惠州国土资源网:http://land.huizhou.gov.cn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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