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中央为什么要重手调控房地产(从2006年就开始),仅仅是为了惩罚投机吗?如果这样认为,结论也未免太简单了。
这可能始于一个对房地产战略定位思考(任志强同志可以发表不同意见),自从朱鎔基总理带领大家搞“房改”,房地产对中国经济的增长功不可抹,但房地产市场的内生矛盾越来越严重。表现在一级市场高度垄断,二级市场高度市场化,最终结果是房地产成为财富两极分配的合法工具,社会矛盾成为主要矛盾。
从理论上说,高度垄断的土地市场应该对应高度垄断的房产市场,如果毛泽东主政时期,自由土地市场对应自由房屋市场。与中国房地产“混搭模式”恰恰相反的是,西方发达国家的房地产市场是“自由的土地市场,受控制的房屋市场”,即使地广人稀的澳大利亚,购买房屋1年内转手,收取差价部分的50%,第二年则收到25%(而中国收到5.5%的营业税就被一些“砖家”大骂);比如新加坡,外国购买者只能购买99年产权,而非终身产权的房屋;比如美国,高额的物业税抑制着投机需求。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在二级市场像中国如此“市场化”,没有物业税,没有遗产税,甚至没有交易成本,这些制度的缺乏其实就是在鼓励炒房和投机(据悉,中国6个月没有用电记录的住宅有6500万套,相当于2009年销售套数的7-8倍,虽然没有求证数据真实性,但空置率过高无可争辩)。
结果呢?房地产行业占用了银行30-40%的贷款,抽干了其它行业的发展资金,变相增加了失业率(举一个例子,某1000万元的别墅,占用银行500万资金,如果500万于投资一个中型企业,可能解决50-100人的就业,而晒太阳的别墅除了养狗外,却没有创造就业机会),况且建造出来“面子工程”,在“晒太阳”,这虽然是GDP,但不是“社会财富”,反而让人看到心烦,成为“社会的负资产”。
那么房地产市场战略定位的方面可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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