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惠州房地产网 > 掌柜问答 > 问答列表 > 详情
我来回答

什么是不动产登记审核 房屋登记程序是什么?

林小路 2019-02-27 买房
什么是不动产登记审核 房屋登记程序是什么?

(匿名)

  • 2019-02-27 14:47:17

  在如今,关于不动产的问题,有很多人都会很关注,因为每一个人都想知道自己的不动产情况是怎样的,所以这个时候,我们就必须要进行登记查询,不过有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要怎么查询或者是审核等等,接下来说说不动产登记审核?不动产登记程序是什么?想了解的朋友们一起来参考一下。

  不动产登记审核

  1、不动产登记制度属于物权法范畴,我国物权法尚在制定当中,现行民法中尚未采用物权这一概念,仅在《民法通则》等法律中规定了一些“财产所有权”之类的物权性权利。

  2、不动产登记制度主要规定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中。《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第三款规定,房地产权转让或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3、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第12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此条规定将原土地管理法中的“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必须办理土地权属登记手续”中的“必须”改变成了“应当”。其立法本意反映了对于不动产权属变更这种民事行为,权利行使一般应有当事人自己来决定,不宜过多使用行政手段干预的基本思想。

  换言之,并不主张完全的登记要件主义。而更多的反映了登记对抗主义的主张即登记只是对抗第三人的要件,申请登记的权利只有在登记后,权利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但在相对人之间即使未经登记,只要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合同适法,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那么就当然产生效力,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4、可以说我国目前在法的层次上,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效力的规定是较为模糊的,存在不同的理解和解释,导致不同的法律效果。虽然在法的层面上对登记效力的规定不够明确,但是在部门规章中却明显的主张成立要件主义的立法主张。

  在原国家土地局1995年颁布,1996年2月1日实施的《土地登记规则》第69条规定:“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凡不按规定如期申请初始土地登记的,按照非法占地的处理办法论处;对凡不按规定如期申请变更土地登记的,除按违法占地处理外,视情节轻重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土地登记,注销土地证书。”

  不动产登记程序是什么

  1、申请登记。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下列事项,一方当事人可申请: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权利人姓名,名称等发生变化而申请登记变更的;因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生效的文书而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申请变更登记或异议登记的;不动产灭失或权利人仪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2、受理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登记事项自记载干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当我们看了这篇文章,相信大家对于不动产登记审核,不动产登记程序是什么的相关知识也有所了解了吧,以前对于这方面的知识不是很了解的话,那么,现在清楚了就可以行动起来,不过有一些地方,是可以网络灯具的,但是有一些地方是我们必须要带齐相关的材料去相关的部门进行申请。

 

问答排行榜

暂无排行---

在售楼盘

鑫洲湖心岛1号
惠城区住宅,综合体,商铺毛坯
元/㎡

惠州星河丹堤
惠阳区住宅毛坯
元/㎡

海伦堡·海伦艺境
仲恺区住宅,别墅,商铺毛坯
元/㎡

星河盛世
惠阳区住宅,商铺毛坯
元/㎡